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。原國家電力監(jiān)管委員會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電力監(jiān)管委員會令第28號)同時廢止。特高壓簡單介紹新版的承裝(修、試)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選型指南。
取得二級承裝(修、試)許可證,可以從事 330 kV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活動。
需要了解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材料及填報規(guī)范,可以點擊“申報規(guī)范”進行瀏覽。
別稱:二級承試儀器、二級承試設備、承試儀器設備、承試二級配置表、承試二級試驗設備、承試二級試驗檢測設備選型表